助孕12周前进行首次建档检查,助孕13~27周每4周检查一次,助孕28~36周每2周检查一次,助孕37周以后每周检查1次。
产检开始的时间是在明确助孕之后,我国最新指南推荐的产检孕周为:妊娠6~13+6周、14~19+6周、20~24周、25~28周、29~32周、33~36周、37~41周。
孕妇产检包括询问病史,全身检查(血压、体重和身高的测量、心肺听诊)、妇科检查、产科检查(胎心率检查、宫高、腹围、骨盆测量)和辅助检查(血液检查、尿液检查、超声检查、心电图检查和胎心监护)等。
特殊检查项目如下:
第1次产检,妊娠6~13+6周,建立孕卡,确定孕周及预产期,评估高危因素,于11周~13+6周行NT检查(唐氏综合征筛查);
第2次产检,妊娠14~19+6周,唐氏筛查,必要时羊水穿刺;
第3次产检,妊娠20~24周,畸形筛查,必要时测量宫颈长度评估早产风险。
第4次产检,妊娠25~28周,糖耐量试验筛查妊娠期糖尿病,血型抗体滴度检查。
第5次产检,妊娠29~32周,血尿常规、B超检查;
第6次产检,妊娠33~36周,血尿常规、肝功能、GBS(B群链球菌)筛查;胎心监护;
第7-11次产检,妊娠37周之后,血尿常规、B超、胎心监护等。
若有特殊情况,应听从医生安排进行相关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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