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婴幼儿辅食产业政策标准2
发布时间:2021-10-02 阅读次数: 454次
  辅食新政解读
  细则对提高生产许可有哪些要求?
  1. 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婴幼儿高蛋白谷物辅助食品需以谷物(如大米、小米)为原料进行生产。
  2. 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企业实施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控制,严格质量管理要求,明确生产场所、环境及厂房设施规定,提高部分生产设备要求,规范生产管理、生产物料管理,强调研发和检验能力。
  3. 强化企业制度管理,重点对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生产过程控制制度、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不合格产品管理、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研发管理制度等方面内容进行要求,全面审查评价企业的制度管理水平。
  对主要原辅料的供应商现场审核是如何规定的?
  1. 企业要制定原辅料供应商审核制度和审核办法,定期对大米、小米、小麦粉、果蔬、禽畜肉、水产、维生素及微量元素等主要原辅料生产商或者供应商的质量体系进行现场审核评估,形成现场质量审核报告。
  2. 采用独立包装营养素(以下简称营养包)搭配婴幼儿面条的生产企业,应对营养包的生产商进行现场质量审核,保证营养包的混合、包装车间符合《婴辅细则》清洁作业区(非生制类)的空气洁净度要求。营养包的营养强化剂化合物来源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对研发能力有哪些要求?
  1. 企业要建立产品研发管理制度,建立自主的研发机构并有独立的场所、设备、设施及资金保证,配备专职研发人员;
  2. 研发机构应能够研发新的产品、跟踪评价产品的营养和安全,确定产品保质期;
  3. 研究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因素及提出防范措施;
  4. 对新产品的研发,应包括对产品配方、生产工艺、质量安全和营养方面的综合论证,产品配方应保证婴幼儿的安全,满足营养需求,应保留完整的配方设计,论证文件等资料;
  5. 企业应对产品配方及维生素、微量元素等营养素的均匀性、稳定性、安全性进行跟踪评价;
  6.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生产企业应对影响杀菌的各项因素进行各项研究和测试,确定杀菌工艺规程,对杀菌效果进行跟踪评价。
  对出厂检验有什么要求?
  1. 企业要建立检验管理制度;
  2. 检验记录应真实准确;
  3. 应根据产品执行标准规定的所有检验项目进行每批次检验。
  特别注意
  1. 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辅助食品;
  2. 生产婴幼儿辅助食品大包装且不生产婴幼儿辅助食品终销售包装产品的不予生产许可。(摘自:中国婴幼儿辅食产业发展蓝皮书)

参考资料
返回上一页

Copyright © 2002-2030 昆明代孕中心 网站地图 sitemap.xml tag列表